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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经费管理办法(暂行)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1日 09:29 次浏览

一、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既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践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提高实践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专业实践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实践经费是专门用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专业实践和工程实习的业务开支、补助等专项费用。

三、实践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包括研究生实习资料耗材费、伙食补贴费、保险费、交通费、住宿费、实践带队教师差旅费等。

四、实践经费按“专款专用、部分包干”的原则进行管理。

1.包干经费第一部分包括实践研究生伙食补贴、实习资料耗材费、市城区内交通费,补贴费标准为半年600元/生、一年1200元/生,直接支付至学生个人账户。

2.包干经费第二部分指的是划拨给二级学院的实践管理费,标准为100元/生,主要用于实践协调联络等工作。

3.非包干经费包括市城区外实践交通、住宿补贴、实习保险费、带队教师的差旅费等。研究生市城区外实践交通和住宿补贴实报实销,支出上限分别为400元/生;实习保险费由二级学院统一购买,标准为30-40元/生,实报实销。

4.实践带队教师差旅费,是指校内实践带队教师在实践基地检查指导学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按我校出差标准报销。

五、包干经费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统一办理,按实际情况提交《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干实践经费申报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报研究生处审核后,由财务处办理。

六、实践结束后,二级学院填写《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经费决算表》,一次性报销整个实践期间实际产生的非包干费用。(以包干发放方式已发至学生个人账户的费用不再报销)

七、实践经费属于教学专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二级学院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财经制度,合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对实践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负责。

附件:1.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干实践经费申报表

      2.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经费决算表

      3.榆林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经费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