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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处 审核: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1日 18:18 次浏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新一轮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学科与硕士点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榆林大学”建设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论证,凝练特色与优势,扩大培养规模,提升培养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学校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静洪许云华

副组长:康 伟张 雄

成 员:姚学慧马亚军亢福仁各相关学院院长

职 责: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及目标,对申报进行组织、协调、监督与考核;指导、检查申硕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申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具体负责申报的日常工作。

2、成立授权点材料撰写小组

组长:联系校领导

副组长:院长总支书记

成 员:班子成员和学院相关教职工

职责:按照申报类别协作完成《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硕士申报点由教育硕士申报工作小组负责。

(二)广泛调研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认真分析申报基本条件、申报程序、评审标准、工作要求;摸清我校相关学科发展基础数据、资料;充分调研国内、省内相关学科已授权院校情况。

(三)整合资源

结合学校实际,拟申报专业学位点要凝练规定数量的领域作支撑。打破院系与专业界限,根据凝练的类别和领域整合邻近、交叉学科师资,各相关院系和部门应配合师资整合工作。

(四)严把质量

相关数据应与本单位当年上报教育部的《高等教育事业基础统计报表》《教育经费统计报表》《高等学校科技统计报表》《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统计报表》的统计口径和上报数据一致。相关部门和院系确定数据采集员,数据采集员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部门和院系领导负有审核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申报政策

各授权点材料撰写小组要认真研读《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同时,还要实时关注省学位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准确把握政策信息,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

(二)做好与上一轮申报材料的对比

由于此次和上一轮使用的《简况表》和《专业学位类别(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有一些差异,请各授权点材料撰写小组要逐字逐句进行比对,包括《简况表》“填表说明”、表格下方“注”以及《基本条件》里的具体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三)合理确定申报点的领域方向

专业学位领域(方向)参考《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中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方向)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方向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中本学科的学科方向填写。

(四)完成申报材料

《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学术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类别(学科)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要高度重视“培养方案”的论证与撰写,作为附件材料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四、进度安排

10月11日,安排部署申报工作;

10月12日-10月17日,相关小组组织完成申报材料,包括简况表和培养方案;

10月18日-10月20日,各申报点请1-2位专家对材料进行把关,学校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材料进行初审;

10月21日-10月22日,相关工作小组根据专家和初审意见完成二次修改,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10月22日-10月26日,进行校内公示,相关工作小组继续进行材料修改;

10月27日,完成材料打印装订并上报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