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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处 审核: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15日 08:30 次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弘扬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促进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现决定开展榆林学院2020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2019级研究生上岗指导教师。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以研究生对导师的指导评价为主,结合指导成效遵循“公开公平、客观公正、严格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符合《榆林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校办发〔2020〕23号)(附件1)中相关规定的要求。

3.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5、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心于研究生教育事业,并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填写《榆林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2)。研究生对导师的指导评价、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项目等)、各类竞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2.学院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请人员和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学术水平、科研任务、培养质量等择优推荐。生科院推荐3人,化工院推荐1人,初评材料报研究生处。

3.学校评审,研究生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公示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榆林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

2.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的佐证材料。研究生指导教师本人及所培养研究生主要获奖、科研成果(论文、专著、专利、项目等)、各类竞赛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材料装订成一本。

3.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的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连同支撑材料交至培养办(行政楼420)。

联系人:王秀波 电话:3868039

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榆林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岗位工作职责及管理办法

附件2:榆林学院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