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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31日 15:08 次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暂行)》(院发[2019]1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主要面向我校获硕士授权点的学院:生科院、化工院、教育学院、文学院、数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管理学院、信工院和建工院。

二、遴选原则

1.贯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在遴选中既要注重学术标准,又要重视教师立德树人。

2.以研究生教育需求为导向,按培养方向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

三、遴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按照《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暂行)》(院发[2019]1号)(见附件1)执行。

四、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

2.申请人将申请表与相应证明材料提交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统一将申请表中的论文、专著、专利、科研项目、获奖等成果、教材和已开设课程到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盖章。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签署表决意见(获得分委会全体成员2/3及以上投票同意者,视为通过)。

5.分委会将《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榆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遴选审核报告书》(见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办公室。

6.研究生院审核分委会提交的申请材料,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审定名单公示一周。

7.公示无异议后,获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五、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遴选

1.行企业专家申请需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申请表》(见附件5),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遴选程序参见本通知第二条。

2.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已担任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只需提交《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申请表》,并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

六、时间和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时间

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申报工作截止日期:2021年9月20日。各学院须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做好有关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报培养办,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评审人员提交的材料

(1)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表原件一份;

(2)申请表电子版;

(3)相应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以及检索证明(ESI论文需要图书馆提供检索证明);

教材或专著:指出版社正式出版、具有ISBN书号的教材、专著,提供封面、版权页及目录复印件;

项目、专利及获奖:提供相关批文或证书的复印件;

学位和职称复印件;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分委会提交材料

(1)经分委会签署意见(盖章)的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

(2)《榆林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导师遴选审核报告书》《学位评定分委会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已具备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原遴选学科以外其他学位授权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者,由申请者本人向拟申请的学科提出申请,经该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填写《榆林学院申报其他学科/专业类别硕士指导教师人员汇总表》(附件6),再由校学位委员会直接聘任。

2.申请人限报1个学科(类别或领域)。

3.校外兼职导师的聘任须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从严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波,联系电话:0912-3868039,18709258150

电子邮箱:wangxiubo1@126.com

研究生院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