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提高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规定,决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题时间及对象
1.对象:2020级研究生;
2.时间: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2月20日。若有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二、具体要求:
研究生按要求填写《榆林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表》(附件1),学院组织开题报告评议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进行认真严格审查评议,评审小组须由5-7名研究生导师组成(导师自行回避),其中须包括1名行业(企业)导师,设答辩秘书1名。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见《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附件3)。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学院认真审核开题报告的各项内容、签字是否齐全。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和《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