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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校内预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04月28日 16:05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获批的材料与化工、农业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将参加2022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专项合格评估事关学校声誉和对应专业学位授权资格,为确保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专项合格评估,学校特组织开展此次校内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材料与化工、农业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组织实施

1.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此次预评估工作。

2.相关学院成立专项合格预评估工作小组,院长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学位点评估数据统计、材料整理、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1周之内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预评估内容

相关学院分别参照对应硕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或2018年的专项合格评估方案(各学位点评估方案由研究生院直接发送给对应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采取对标对表、逐项检查的方法,重点核对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指标点。

四、预评估工作安排

1.填写《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相关学院根据各学位点评估方案和信息表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提供支撑证明材料。

2.撰写《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相关学院根据学位授权点情况,完成学位授权点总结报告。学位授权点总结报告的内容须是近3年来的情况(2019.01.01-2021.12.31)。

3.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预评估,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预评估工作要求

1.专项合格评估的结果分别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请各相关学院对照要求系统整理材料;

2.有关材料需要对社会公开,请务必保证材料的准确性;

3.学校组织开展此次预评估工作,旨在为后续正式评估提前准备必要材料,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请各相关学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4.后期如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相关通知,研究生院将按照新通知的要求重新安排相关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