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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15日 09:45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鼓励我校研究生积极参与各种创新活动,选择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课题,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见附件1)相关规定,现启动我校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对象为在读全日制研一、二研究生(已获资助的研究生本次不再参评)。

(二)申报条件

1、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一般为3至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鼓励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建设(数量不超过团队人数一半)。

3、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实际负责人,不得出现代申请、代负责等行为。

4、项目负责人应征得本人导师同意,且导师愿意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指导、场地和设备等必要帮助,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实践活动。

(三)申报及开展流程

1、立项:研究生本人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各学院从项目的预期完成目标、新颖性、可实现性、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项目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终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

2、项目结项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者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授权相关专利1项,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授权相关专利2项或者发明专利1项以上。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等相关学科竞赛1次并获奖,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省部相关学科竞赛1次并获奖。

(4)项目负责人参与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成果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单位为“榆林学院”,并标注“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研究生院发布的结项通知,按时提交结项材料,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在应结题日期前提出延期申请,但是只能提出一次延期申请。

(四)项目数量及资助金额

创新基金项目分重点和一般两类,各学院推荐的数量不得超过所有申请项目数量的10%,并且明确推荐为重点项目或者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推荐总数的50%。重点项目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0.3万元,立项后先拨付50%,结项后再拨付剩余的50%。

(五)材料报送

1、《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各学院于2022年6月20日前分别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18),电子文档发送至yjsyxwk@yulinu.edu.cn邮箱。

(六)其他

1、本次项目评选的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2、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对项目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如果导师的研究生负责的创新基金未结项时,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再申请。

3、项目成果须注明“本课题获得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结项时不予认可。

4、资助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差旅费、调研费、材料费、版面费、专家咨询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不得分摊学院公用支出,各类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研究生科研创新是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中一项重要评价指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工作的开展,鼓励研究生积极申报,严格筛选,择优推荐,并严格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2-3868039)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

附件2:《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附件3:《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