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0〕206号)和《榆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暂行)》(榆林学院发〔2021〕14 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我校2022年度分配到1个国家奖学金名额,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各推荐1名,最终获奖学生由学校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确定。
二、参评对象
2020级和2021级在校研究生(不包含休学)。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3)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课程不及格、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未通过;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而又无正当事由;
(6)存在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被认定者;
(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8)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终评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各培养单位成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研究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人、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基层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须在学校相关政策和文件框架下,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并提前向研究生公示公布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请各培养单位将评审实施细则交研究生院备案审核(9月30日前),审核通过后须向全体研究生公布评审实施细则,之后再组织评审。
3.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研究生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各单位评审委员会结合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所获奖励、参加的社会活动、是否有违纪情况等,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初步评审。
4.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均应为通知发布日(含)之前的成果,各类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或本领域密切相关,署名须以榆林学院为第一单位、参评人为第一完成人(作者署名凡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成果,按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待)。SCI、SSCI、EI等期刊须有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须见刊或网络在线发表方能作为加分依据,专利须有专利证书方能作为加分依据。
5.各单位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后,应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向学校提交推荐学生名单等各类材料。
6.研究生院将各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汇总后统一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终评,审定终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各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研究生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水平和质量。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评选及奖励评优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纸质签章版的材料共5项:《XX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3)《2022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获奖情况明细》(附件4)、《2022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明细》(附件5)。
2.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共分别是:《XX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3、4、5。
3.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培养单位名称+2022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jrsxyl@163.com,纸质签章版交至研究生院110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景老师
联系电话:0912-3868826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