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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7:18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文件精神,提高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落实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榆林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规定(暂行)》要求,特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形式

1.所有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如实、如期参加中期检查答辩会。

2.研究生培养中期检查采取各培养单位全面检查,研究生院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培养单位于11月1日前成立中期检查领导小组并详细制定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要求,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3.中期检查小组由3-5名副高职称以上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位研究生用10-15分钟的时间向检查小组汇报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以及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检查小组专家的考核。

4.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论。

5.明年我校计划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由第三方平台双盲送审,并全部上传知网公开。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将关口前移,建议各培养单位根据学位论文进展的实际情况,中期检查“不通过”比例原则上为10%-20%。

6.中期检查不通过的研究生,需要三个月后重新申请中期检查,二级学院组织专家重点考核,通过以后才可以参加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等环节。

三、中期检查内容

1.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习及其它必修环节的完成情况、学分的取得情况和参加学术报告情况。

2.研究生专业实践完成情况,专业实践记录本,专业实践考核。

3.重点检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拟采取的解决方案,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四、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应于11月10日前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在开展前将工作具体安排报送研究生院。检查完成后将研究生中期检查情况工作总结(含汇总表)(附件1)交研究生院审查备案。

五、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此次中期检查,积极部署、严格要求,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为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研究生要高度重视中期检查,认真填写《榆林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由二级学院和研究生院存档,未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3.各培养单位对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建议等,并将总结材料(含汇总表)(附件1)和研究生的《榆林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2)纸质版于11月15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318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12-3868039)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