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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21日 17:04 次浏览

各学院: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参照《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2—2024年)》(见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报主持人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年以上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等相关教学经验或研究生一线管理经验,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项目申报与管理

1.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遴选、排序后推荐至研究生院。

2.评审推荐。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根据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最终立项结果,未获得立项的推荐项目,学校择优纳入2022年校级教改项目。

3.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对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4.项目经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按照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年、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年的标准进行支持,项目主持人应确保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顺利通过。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31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这是我校首次申报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淘汰质量较差的项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推荐,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2-3868039)

附件1:《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2—2024年)》

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3:《2022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