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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结果的公示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13日 22:32 次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规定,经教师个人申报、所在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专家组评审,共有16项准予立项,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周期和经费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科技小院建设项目周期为1年。重点项目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8000元,科技小院项目资助10000元。项目经费分两批拨付,签署项目责任书后拨付5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科技小院项目经费一次拨付。

2.研究项目成果要求: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1篇教改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1篇核心以上或者2篇普通教改论文。研究成果必须在项目研究期内,并注明“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3.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及应用、推广价值。“国家级科技小院建设”类项目要求一年期结束后汇报建设情况和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考核通过后学校择优继续资助。“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类项目要求完成相关学科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并推广应用,应有两位以上知名专家审核,成果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开。“研究生管理”类项目要求探索学校研究生管理机制,成果在包括我校在内的4家单位应用。

4.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项目总结报告包括研究的目标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研究生受益等),项目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经费使用情况等。

5.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及开支依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的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参加教学研究类学术会议)、出版费(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类学术刊物的论文发表)、项目评审、验收费、交通费等,申报教学成果奖等奖项的相关费用等,科技小院项目可以给研究生支付部分劳务费。

6.各项目负责人应合理安排,切实按照立项申报书的建设进度开展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相关学院应对项目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支持,并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公示期三天(12月13日-15日),在公示期内,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318)反映。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12-3868039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