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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榆林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02月26日 10:05 次浏览

各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受疫情影响我校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延迟,为不影响后续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根据《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专业应成立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须由5-7 名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须包括1名行业(企业)导师,研究生所在评审小组成员不能有本人导师。

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三、研究生需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的PPT汇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开题前,研究生秘书须提前将所有研究生的PPT及开题报告电子版材料发给对应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成员。

四、各专业评审小组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参考《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指导性标准》(附件3)进行打分,90—100分:通过,70—89分:小幅修改后通过,60—69分:大幅修改后2个月内进行二次开题,60分以下:需要与导师进一步沟通修改或重新选题,与下一届一起重新申请开题。

五、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如因实际研究需要对论文题目进行微调,须填写《榆林学院学位论文题目更改申请表》,报研究生院审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核心研究内容,研究生须书面说明,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重新进行论文开题报告。

六、为规范管理工作,研究生开题前需将开题报告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研究生导师需在系统内完成审核工作,研究生秘书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有关论文开题评审小组名单和评审地点、时间、成绩结果录入等工作(详见附件5操作手册)。2023年3月8日之前需将《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318),开题报告纸质版由各学院保存备查。

七、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工作,各学院院长为本单位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论文开题工作。各单位要尽早布置,合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的论文开题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