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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24日 17:33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3年“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通知》(陕学会[2019]11号)(附件1)、《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1.申请条件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

2)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并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申报材料2023年4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教育成果奖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至行政楼3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huan@yulinu.edu.cn。

3.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