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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7日 16:25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省教育厅决定举办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以下简称“成果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3〕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成果作者的资格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在学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或已经获得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通知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参展成果类别和范围

1.成果展分工科类、理科类、文科类(含文科和术科),同时设立来华留学生单独赛道,鼓励广大留学生积极参与成果展。

2.成果展作品应重点突出研究成果转化和成果应用。申报成果为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的,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申报成果为专利的,应已获得专利授权,且研究生排名前三位。

三、网上展示相关要求

本届成果展使用“陕西省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大数据平台”(网址:http://xwb.sneducloud.com/openUser/tologin.sh),通过网上展示、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团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文字介绍、海报、图片、实物演示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报送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2023年5月22之前完成成果征集、并将有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模板详见《第七届成果展附件》(附件2),应提交材料应包括:

1.《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奖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A4纸正反打印)及电子版(电子版名称由学校名称+成果名称组成);

2.成果展支撑材料(封面见附件)复印件一式1份(含目录,A4纸尺寸,须与原件相符);

3.《陕西省第七届研究生创新成果拟参展成果汇总及排序表》电子版。

4.各培养单位按照学科推荐评审专家1名,并填写《陕西省第六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评审专家推荐表》和《推荐评审专家汇总表》,于2023年5月12前报送至研究生院。鼓励积极推荐行业专家,名额不限。

附件1:《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第六届研究生创新成果展参展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七届成果展附件》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