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榆林学院发〔2021〕14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的对象为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详见《关于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附件2)。
二、考核要求
(一)成果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单位为“榆林学院”,并标注“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项目结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者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授权相关专利1项,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授权相关专利2项或者发明专利1项以上。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等相关学科竞赛1次并获奖,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参加省部相关学科竞赛1次并获奖。
4.项目负责人参与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三、结项材料报送
(一)结项材料
1.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
2. 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发表文章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学术成果)。
3.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4)。
(二)格式要求
1. 纸质版材料报送明细:
(1)项目结题报告书(导师和学院须签署审核意见)
(2)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
(3)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签字盖章)
2. 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及提交方式
(1)结题报告书:2022年结题报告书-学号-姓名(PDF版本上传研究生系统)
(2)项目结题证明材料:论文、专利或获奖名称-学号-姓名(不同成果分类上传研究生系统)
(3)汇总表:XX学院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汇总表(发送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
(三)报送时间
2023年5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318)。
(四)结项公示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结题报告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3天。
四、验收结果及处理方案
1.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预期成果未达标,不按照要求开展研究和执行管理,不提交结题报告等均视为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按期结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延期申请,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3.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对项目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如果导师的研究生负责的创新基金未结项时,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再申请。
4.结题报告和证明材料上传研究生系统的操作手册正在制作中,后续会统一下发,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操作手册下发后尽快进行上传。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123868039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