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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15:02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术创新和探索精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根据《榆林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学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1.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

2.评选范围:2023年6月份授予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含延期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论文选题紧密结合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建设的需要,有重要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2.学位论文体现本学科专业及相关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推理严密,层次分明,文笔流畅,表达准确,图表规范。

3.学位获得者在攻读学位期间须有代表性的创新型成果,如发表或被录用一定数量的且与学位论文工作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学位论文内容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取得授权发明专利等。成果须以榆林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的第二作者)。

4.论文作者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论文盲审一次性通过且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并获得答辩委员会的推荐。

三、推荐限额

生命科学学院推荐不多于5篇,化学与化工学院推荐不多于2篇。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榆林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并需指导教师签字推荐意见。

2.学院初选推荐。各学院根据《榆林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暂行)》制定本学院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细则,审核学生填写的内容的真实性,明确答辩委员会是否同意推荐,最后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推荐。

3.学校评选。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申报材料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校学位办对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最终推荐名单。

五、材料报送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

2.榆林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汇总表

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于6月3日前交到研究生院行政楼318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到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

六、相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从严把握申报条件,切实做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

2.学校向获得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对已评选出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如发现存在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对其作者及导师的奖励并予以通报,并按照榆林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3868039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