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党、团、班级,研究生会: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报效祖国、乐于奉献,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工作水平,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榆林学院发〔2021〕14 号)《榆林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学院校办发〔2020〕38 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及2022—2023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我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2022—2023学年度担任各研究生党、团、班级和研究生会等组织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术活动;
5.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优秀毕业研究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规定学习期限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在科学研究、专业实践、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
3.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响应国家号召,自愿投身国防事业;
(2)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
(3)选择国内外知名高校继续深造;
(4)积极投身创新创业;
(5)赴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就业。
4.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三)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团委(团总支)、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各类学生社团等研究生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贡献突出;
2.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群众基础;
3.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具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工作者优先推荐。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评选学年度中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团委(团总支)、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各类学生社团等研究生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成绩突出,贡献突出;
2.积极组织参与各项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群众基础;
3.热爱所担任的工作,热情为大家服务,乐于奉献、敢于攻坚克难,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积极主动,能独立地、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团结同学,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和文体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对不能按期毕业或在评选后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将报学校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评选指标数见附件1。
2.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如实填写《榆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附件2)、《榆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榆林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4),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3.研究生院评审。按照相应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经研究生院评审小组审定,公开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将评选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3年6月5日18:00前;
2.报送材料:《榆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附件2)、《榆林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榆林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4),纸质版及相关支撑材料;
3.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行政楼110室),联系电话:3868816,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