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课程体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二级学科修订;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按照各专业领域修订。
二、修订组织工作
1.学院修订。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在研究生院提供的相应培养方案模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对培养方案进行全面论证、修改。榆林学院研究生课程编码规则详见附件1,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2-5。
2.专家论证。为保证培养方案质量,修订工作小组应邀请至少2位校外相关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认真论证,对修订稿进行形式、文字和内容审核。专家信息及论证意见需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6)。
3.研究生院审核定稿后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6月25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盖学院章)和《榆林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交至行政楼318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事关2023级研究生新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统一协调,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按时提交各类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2-3868039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