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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榆林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术活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5:06 次浏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要求,进一步推动研究生“五乐育人”工程和“追赶超越任务”的完成,在我校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激发研究生的学术创新活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榆林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术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术活动,为研究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拓展知识面,提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平台。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学术论坛等特色活动为载体,积极为研究生创造沟通交流的机会,搭建学术创新的平台,激发研究生从事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的热情,全面提升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初至12月初。开幕式时间暂定11月初在图书馆2楼报告厅举行,届时学校将邀请2-3位知名校外专家作学术报告。

三、活动主要内容及形式

(一)专家学术报告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需邀请本学科领域内的校内外专家学者(至少邀请3名校外专家)为研究生做关于研究方法、学术引领、学术道德、学术前沿、职业素养等方面的专场报告。

(二)硕士论坛

活动月期间,学校举办硕士论坛,各学院设硕士论坛分会场。论坛要着眼于本领域学术前沿,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独特性。研究生主讲时要有主题报告和PPT演示,逻辑严密、层次清晰、语言生动、仪态大方。学院分会场由各学院主办(研究生人数较少的学院可按学科专业相近原则联合组织分论坛/论坛),学院可根据自身学科特点拟定论坛主题、确定论坛形式,做好评优初选工作。各分会场分别遴选出1—2名优秀主讲人,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分别遴选3-4名优秀主讲人,参加学校硕士论坛交流。

(三)研究生创新成果展

面向在校研究生征集创新成果参展作品,主要包括研究生在学期

间原创的科技创新实物作品、学术论文、著作、专利等,各培养学院组织推荐,研究生院将对成果进行集中展览和表彰,并将优秀成果汇编成册。

(四)研究生指导教师经验交流

活动月期间各学院需至少组织1次研究生指导教师经验交流座谈会,由不同研究方向的导师和研究生参加,导师交流座谈会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探讨新时代下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的作用、研究生科研积极性调动和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引领措施等。

(五)各学院自由开展其他学术主题活动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开展诸如职业生涯教育、知识竞赛、学科竞赛、学术素拓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四、奖项设置

各培养学院在学术活动月期间举办的各项活动,应择优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予以表彰、奖励、展示、成果汇编成册。学校根据各培养学院学术活动月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各学院推荐上报情况,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研究生学术之星”等奖项。

五、材料提交

各学院于10月25日前,提交各培养学院的学术活动月方案(须包含详细的活动日程安排),学术活动月活动全部结束后,各学院于11月底报送学术月活动材料(含活动总结报告、新闻稿链接、活动照片原图等)。纸质版材料经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到子洲楼215,电子版压缩后以学院命名发到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作为“学科建设追赶超越任务”的一部分,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实现学术月活动“全覆盖、制度化、重实效”,确保在毕业答辩前每位研究生做一次报告;结合学科特色、研究生学术训练情况,使学术活动月真正成为广大研究生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平台。

(二)创新形式,分类教育。各培养学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积极创新思维,加强培养良好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意识;应重点加强研究方法、论文写作规范、写作技巧、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

(三)加强审核,注重宣传。各培养学院在邀请专家进行学术交流时,务必做好报告内容的审核及各项记录工作;积极做好学术月活动宣传工作,注重挖掘典型、总结经验,创造性抓好落实,从而我校推动研究生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