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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13:55 次浏览

各培养学院

为了进一步强化学位论文质量意识,加大学位论文管理力度,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做细、做实,稳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1级已开题研究生,以及上一学年推迟中期检查的研究生。研究生须开题满6个月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20日前完成。

三、检查程序

1.中期检查申请:研究生根据学位论文工作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附件1)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申请。

2.导师确认:导师认真审核确认研究生自开题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主要为学位论文内容和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进度、学位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并在系统内审核其中期检查申请,给出客观评价。

3.确定检查小组名单:各培养学院确定中期检查小组名单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检查小组由5-7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检查小组中至少包含1名行业导师。

4.中期检查安排:各培养学院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对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进行安排,确定研究生所在检查小组(研究生本人导师不得在其所指导研究生小组)。

5.中期检查答辩:以正式答辩方式进行,研究生对学位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主要汇报学位论文是否按照开题报告的计划进行,学位论文完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对后续工作内容和进度的安排,已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利情况等。

6.检查小组评议: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汇报的学位论文完成进展情况、创新之处、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方面进行提问,结合学生答辩情况对学生前期研究工作做出具体的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给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检查小组评定结果分通过、不通过2种。中期检查不通过的,至少1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7.结果上传: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果,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审核完毕(签字盖章)的附件1电子扫描版,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

8.材料提交:各培养学院须收集整理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等纸质材料集中保管,并将《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0日前报研究生院。

四、相关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研究生论文环节的重要一部分,希望各培养学院、导师共同努力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未完成论文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2.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地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子洲楼215);联系电话:0912-3683282。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