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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08:45 次浏览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规范教育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促进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提升,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本要求(2023修订)》(附件1)《榆林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榆林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将组织2023级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践的目的

实践教学是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教育实践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实施实践教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让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所学基本理论的理解,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去认识教育现状、发现教育问题,锻炼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指导教育实践。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有利于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实践的组织及指导方式

教育硕士专业实践采用学校、培养单位二级管理体制。学校负责统筹管理和质量监控。各培养单位须成立实践教学指导、考核小组,由所在培养单位与实践单位共3-5名专家组成,负责专业实践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和实践的具体组织实施与考核工作。二级学院应负责组织本学院研究生实践安全、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教育,为外出实践的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督促外出实践的研究生做好《榆林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实习)承诺书》登记工作(附件2)

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指导具体工作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完成,校内导师组应深入实践基地,与校外导师共同商定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的细则,分配实践教学任务,鼓励学生从校外实践活动中提炼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研究生在实践单位的专业实践主要依托校外指导教师进行。

、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

实践教学累计时间为1学年,包括校内实训、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内容,在中小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学期。教育见习一般在第一学年进行,教育实习在第二学年进行(也可适当延后安排)。教育研习贯穿实践教学整个过程。实践教学具体内容下:

(一)校内实训

校内实训是通过创设模拟的实践环境,使学生了解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训练教育教学行为,塑造优良教师文化的过程。校内实训不少于32学时,主要任务包括教材分析、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以及教学语言运用、板书、新媒体使用等模拟练习。由各培养单位采取课例分析、说课、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以及教育教学技能比赛等形式实施校内实训。其中课例分析、说课、微格教学、虚拟仿真实训可依托专业必修课开展;教育教学技能比赛可采取三笔字(钢笔字、粉笔字、毛笔字)比赛、普通话比赛、课件制作比赛、教学设计比赛、说课及试讲比赛和案例评析比赛等多种形式,通过第二课堂等途径开展。校内实训相关表格详见《榆林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内实训手册》(附件3)。

(二)教育见习

教育见习的目的在于通过理论导师和行业导师的协同指导,促进学生了解优秀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教育教学方法,反思教育理论与教学原则,激发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实践研究的兴趣,提升发现和分析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主要任务包括:

1.教学观摩。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听课不少于8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学生听课不少于12节,其中公开课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观摩主题班会或幼儿园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不少于1次。

2.教研观摩。观摩学校教研活动不少于3次;观摩县区级以上教研活动不少于1次。参加教育管理专家或教学一线名师的专题报告会不少于2次。

3.文化体验。体验和分析教师的工作和学校文化。

(三)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双导师指导,帮助学生直接体验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习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实践研究能力和教育实践创新能力。原则上采取集中实习的方式,并与所学专业相符。

教育实习主要任务包括:

1.教育实习准备。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实践基地共同开展入驻前的动员工作,向学生介绍实践基地状况、了解基地导师情况,帮助学生了解基地学校教学进度,指导学生熟悉教材,开展备课、撰写教案和试讲等。

2.学科教学实践。学生在理论导师和行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开展学科教学实践工作,主要包括:进行课堂观摩,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学生每周听课不少于4节,本科为非师范类专业或跨专业学生不少于6节;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开展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实习期间独立撰写教案并讲授新课不少于6节;参与辅导、作业批改、考试及阅卷等工作。理论导师可采用驻校指、巡回指导和远程指导等多种方式和行业导师联合开展讲评,讲评次数不少于2次。

3.班级管理实践。参加班级集体活动,了解学生和班级文化,熟悉班主任工作内容和流程,参与集体教育、个别教育以及家校社协同育人活动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搜集和分析相关教育案例;独立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如主题班会、报告会、团会、中队会、半日活动和游戏活动等,活动次数不少于2次。

4.教学研究实践。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基地的教研活动。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围绕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结合教育实践中的教育教学问题,开展教育反思。每月撰写教育实践反思报告不少于1篇。围绕学位论文的研究问题,收集相关实践案例、调研材料和参考素材等,为撰写教育研习报告和学位论文做好充分准备。

(四)教育研习

教育研习的目的是通过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系统总结和反思,形成研究意识,掌握研究方法,提高研究能力。教育研习应贯穿于实践教学全过程,应与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有机结合。教育研习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或教育实践研究的主题,开展教育调查研究、课堂观察研究等,并通过课堂实录、教育日志、教育教学案例等记录自己的反思与收获。学生在教育见习和教育实习期间,至少各撰写1份不少于3000字的教育研习报告。报告的形式可为调查研究报告、教学反思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报告内容一般应包括现状与问题、成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的相关表格详见《榆林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手册》(附件4)。

四、其他

1.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学院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审核工作登记表》(附件5)和《榆林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215办公室。教学实践结束后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的相关内容纸质版均由各学院自行存档,电子版需研究生将纸质版文件扫描后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2.研究生应严格遵守榆林学院以及所在见习单位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强个人安全防范,随时与教育见习指导老师、校内导师和学院管理教师保持联系,积极主动与实践指导老师、校内导师和学院管理教师共同解决在教育见习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研究生院将采取实地走访、电话问询等形式对培养单位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情况以及研究生实践纪律、实践表现、实践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2-3232787)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