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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9日 17:36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是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确保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与师生互选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4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双选前充分了解双方信息。2024级研究生可以通过电话、师生见面会等多种手段,了解导师研究专长、学术特点等相关信息,同时,研究生也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与导师进行沟通交流,让导师充分了解自身情况。

2.双选以自愿选择为原则,以专业方向、学习或研究兴趣为基础。

3.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执行“3推1导师制”,即一位校内导师、一个行业/企业导师和一位大校大所导师共同指导一名学生。

4.各学院需严格按照《2024年导师招生资格结果名单》(附件2)确定导师的招生名额。每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指导的研究生总人数每届不能超过3人;新遴选的硕士生导师,首次招收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我校聘任的兼职导师,每年只能指导1名在读生。

5.师生互选确定后,团队负责人可以指定本团队一名年轻博士作为其研究生的第二导师协助指导,第二导师一旦确定,不允许更改,第一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6.落选的研究生或导师,学院需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每位导师至少需指导1名研究生。

7.对按上述原则配备研究生指导教师确有困难的学院,需专题报告研究生院备案。

二、双选的程序

1.研究生也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与导师进行沟通交流,双方确定选择意向,学生名单详见《2024级榆林学院研究生名单》(附件3)。

2.双方确定选择意向后,学生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意向表》(附件4),正式入学后提交签字版意向表,经意向导师同意后师生互选成功。落选的研究生或导师,学院根据当年的招生情况,在征得师生同意的基础上分配研究生或导师。

3.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师生互选结果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导师互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汇总表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三、时间安排

1.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于7月13日前完成。

2.各学院研究生秘书于7月13日前提交双选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章)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huan@yulinu.edu.cn,纸质版交到子洲楼215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互选工作。

2.师生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上报,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后期需要更换导师,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912-3232787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