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常态化开展导师培训,提高导师指导能力,现就2024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弘扬教育家精神 做“四有”好导师
二、培训对象
2021年、2022年、2024年聘任的全体研究生导师(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中旬 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育与科研伦理、导师岗位责任与行为规范、研究生教育政策解读与培养规程、研究生导师素养与能力提升、研究生教育理念与培养工作实务、导师与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等。
五、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校院两级培训”方式。
1.校级培训由研究生院组织,由学院通知相关导师按时参加培训;
2.院级培训由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培训方式及时间由学院安排。
六、培训要求
(一)校级培训
1.实行考勤制度,原则上应参加培训人员不得请假;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本人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和研究生院请假。无故不参加岗前培训者,不颁发结业证书,在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
2.培训工作结束两周内,所有研究生导师撰写“导师培训学习总结”(将电子版交至所在单位的研究生秘书),内容包括:对导师岗位职责的认识、指导研究生的设想、对学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二)培养单位培训
1.培养单位培训工作面向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2.各单位围绕培训目标、主题及内容,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培训工作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形式不局限于报告会、讲座等形式,可以选取“师德师风建设、导师岗位职责、心理健康教育、导学关系处理、导师团队管理、科研诚信教育、培养过程管理、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等内容开展2次培训工作。
3.各培养学院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培训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11月10日前完成本年度导师培训工作,并将导师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含图片、影像资料和新闻稿等)报研究生院。
七、其他事宜
1.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导师培训工作,做到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并将导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和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2.各位研究生导师应充分认识到培训工作对提升研究生指导能力的重要促进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和所在单位组织的培训工作,并为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建言献策。
3.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
王老师联系电话:0912-3683282,电子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