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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榆林学院2024年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及结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1:09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榆林学院科技小院管理办法》(附件1)《关于榆林学院2023年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的规定,强化我校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管理及验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榆林学院2024年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及榆林学院2023年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第一 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科技小院(工作站)所属学院具有明确专业类别,专业学位硕士招生领域,且能支撑和服务于该行业或地方发展。

2.科技小院(工作站)所属学院与科技小院所在地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意向。

3.科技小院(工作站)具有明确的组织管理架构,包括明确小院(工作站)首席专家、负责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等,且常驻专业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少于4名。

4.科技小院(工作站)要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每年能接受一定数(一般不少于10人)的研究生入驻科技小院(工作站)开展专业相关研究、实践与服务。

5.科技小院(工作站)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或生产经营规模,具有数量充足、经验丰富的校内导师队伍及校外兼职行业或产业导师,原则上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校外导师各一位)培养。校内导师应定期到科技小院(工作站)开展现场指导,每年赴科技小院(工作站)指导次数不少于8次,每次记录指导内容。

6.科技小院(工作站)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能够满足研究生学习、工作和生活保障的基本需求,能为研究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

7.科技小院(工作站)具有劳动、卫生和安全保障条件,建立安全管理机制,保证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8.依托科技小院(工作站)培养研究生的导师要具有满足科技小院(工作站)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较为充足的培养经费或能够获得地方相应支持。

二、基本要求

1.按照导师要求认真开展科学实验、专业实践、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等工作,并承担基地一定的工作任务。

2.依托科技小院(工作站)培养的研究生在一个学年度内累计入驻科技小院时间不能少于120天。入驻科技小院期间应每天撰写工作日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基本要求的工作日志(400字以上、2张以上相关照片),内容可涵盖农村文化、社会需求、农业发展、学生成长、小院大事记、代表性照片、农民培训、技术展示、科研进展、学生心灵感悟、田间跟踪等内容上传至农业教指委网站科技小院专栏;

3.在科技小院(工作站)期间,学生需按要求参加科技小院(工作站)组织生活,定期向学校及校内导师汇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自觉遵守科技小院(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如实填写《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申报表》(附件2)。

2.学院推荐:考察建设基础,论证建设必要性,对接学生培养需求,给出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小院(工作站)建设、驻院学生培养等情况。

4.确定建设名单:公布“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工作站)”及负责人名单。

四、经费支持

1.对于获批国家级(三部委)研究生科技小院在完成培养任务并通过年度考核的情况下,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考核优秀的科技小院适当增加经费支持。校级科技小院每年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

2.学校给予国家级(三部委)研究生科技小院(工作站)每年50学时教学工作量,给予校级培育科技小院、工作站每年30学时教学工作量,具体工作量根据相关导师对科技小院(工作站)的贡献度(包含每年累计在小院及工作站工作时长、承担指导小院研究生工作量、联系服务地方等)分配。

五、材料上报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12日前把《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申报表》(附件2)和《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工作站)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

第二 结项

一、结项内容

1.结项范围

2023年建设且已立项的10个科技小院。

2.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形式相符;

(2)以PPT汇报的形式结项。

二、结项程序

1.各相关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结项初审工作,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鉴定,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予以结项;

3.负责人汇报专项项目建设情况和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考核通过后学校择优继续资助。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结题工作,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结项材料《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和成果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初审后将《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榆林学院科技小院建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纸质版送至子洲楼21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81188706@qq.com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