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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结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1:10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育省级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和教学成果奖,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通知》和《关于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附件4)相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及2022年项目结项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 申报

一、申报人员

1.申报者应为我校正式人员,高级以上职称,原则上具有一年以上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等相关教学经验或研究生一线管理经验。长期从事研究生教学与培养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2.每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最多不超过两项,该项目结题后方可申请主持或参与新的研究项目。申请人作为主持人有未结题的研究生院资助项目,不得再申请。

二、申报范围

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和管理的实际现状,申报范围为研究项目,研究项目旨在探索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创新,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1.研究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研究生培养模式与机制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研究生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导师队伍建设、学位论文质量、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等。

2.专项项目

1)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主要资助我校2024年新增6个硕士点研究生培养单位。

2)研究生管理类,主要资助我校长期从事研究生管理的一线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与评审采取“自主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表》,向申报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查。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初评,排序推荐至研究生院。

3.学校评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学校审核同意立项后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布立项通知,并与项目负责人及其所在学院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

四、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参照《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1.项目周期和经费管理: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资助8000元。项目经费分两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50%,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

2.研究项目成果要求: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1篇教改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与研究生教育教学相关的1篇核心以上或者2篇普通教改论文。研究成果必须在项目研究期内,并注明“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3.专项项目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及应用、推广价值。“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项目要求完成相关学科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并推广应用,应有两位以上知名专家审核,成果将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开。“研究生管理类”项目要求探索学校研究生管理机制,成果包括我校在内的4家单位应用。

4.项目建设期满,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总结报告和成果材料。项目总结报告包括研究的目标和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改革措施及实施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理论水平、实践效果、推广应用、研究生受益等),项目主要特色及创新之处,经费使用情况等。

5.项目经费使用范围:项目经费专款专用,经费管理及开支依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的调研费、资料费、学术活动费(参加教学研究类学术会议)、出版费(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类学术刊物的论文发表)、项目评审、验收费;申报教学成果奖等奖项的相关费用等。

6.学校将优先推荐我校成果优秀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7.已获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按照省上相关要求资助。

五、申报材料

请申报人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各学院,各学院组织初审后将《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

第二结项

一、结项内容

1.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的对象为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2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附件4)。

2.结项条件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形式相符;

二、结项程序

1.各相关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本单位的结项初审工作,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报送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项的项目进行鉴定,对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予以结项;

3.负责人汇报专项项目建设情况和研究生的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考核通过后学校择优继续资助。

三、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结题工作,于2024年11月12日前将结项材料《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和成果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初审后将《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报告》(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成果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榆林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纸质材料报送至子洲楼21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81188706@qq.com。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912-3232787)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