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有序地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进程安排
6月1日前全部完成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答辩资格审核
各培养单位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对于课程学分、专业实践、学术不端检测、学位论文盲审不达要求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前,研究生需要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并填写《榆林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
三、答辩组织要求
1.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副教授及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至少有1名对口行业导师;秘书1人,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全程参加答辩工作,负责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无表决权。
2.答辩时间、地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答辩时间、地点至少提前3天确定并公示。答辩地点要求明亮,有会标及规范布置。
3.材料提交。开展答辩前,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审核答辩委员会人员结构是否符合我校规定,并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安排表》(附件1)提前5天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安排研究生教学督导对答辩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回避制度。研究生本人导师和所在课题组老师不得作为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成员名单、申请人及其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评阅人评阅结论等事项。
2.主席宣布开始答辩。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为三十分钟。
4.答辩主席宣读评阅人询问申请人的问题,由申请人回答。评阅人询问的问题,一般在答辩前告知申请人。
5.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提出问题,由申请人回答。
6.回答问题结束,暂时休会。
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意见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答辩委员会拟定答辩决议书并由主席签字。
7.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8.申请人致谢。
9.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五.学位档案材料收集整理
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需收集整理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的学位档案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
1.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3.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
4.进入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审查表。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申请表。
6.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7.硕士学位论文规范审查意见表。
8.学位论文评阅书。
9.硕士学位申请书。
10.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册。
1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
1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3.研究生成绩单。
14.学位论文。
15.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16.产业调研报告。
17.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要及时通过网站、海报等形式提前公示答辩信息,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组织研一、研二研究生旁听研究生毕业答辩。
2.答辩前,各学院需提前准备好参加答辩研究生的查重报告、评阅书、学位论文等相关材料供答辩委员会委员查阅、答辩过程中,需准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答辩评审表供答辩委员会委员填写,研究生秘书需填写《榆林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册》。
3.答辩结束后,各学院需及时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2025年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事项,填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附件2)于2025年6月1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