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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4日 16:44 次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工作主线,加快推进我省“双一流”建设,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题,主动破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提高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和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不断提升对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贡献力。

、立项范围和类别

(一)立项范围

参照《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2025—2027年)》(见附件1)。申报人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二)立项类别

本次省级研究生教育综改项目立项按研究选题意义和质量,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项目研究周期2年。

1.重点项目是指对解决当前和近期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中重点(难点或热点)问题,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大影响,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可望取得较大成果,并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对推进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影响,能取得实质性成果,有一定理论指导意义和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报主持人要求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年以上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等相关教学经验或研究生一线管理经验,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鼓励教育教学一线的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四、项目申报与管理

1.项目申报。项目主持人填写《陕西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评审、遴选、排序后推荐至研究生院。

2.评审推荐。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3.项目管理。项目建设周期2年,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2年建设期满进行结题验收。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对省级研究生综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4.项目经费。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学校按照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年、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年的标准进行支持,项目主持人应确保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顺利通过。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2025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子洲楼21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推荐,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12-3868039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