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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十佳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5:54 次浏览

为表彰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调动广大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激励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潜心教学、致力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十佳”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且指导研究生的导师。

二、评选名额

学校共评选10名优秀研究生教师。

指标分配:化学与化工学院、现代农学院各推荐实指标2名、虚指标1名;文学院、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体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各推荐虚指标1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的“四有”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

2.师德师风高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关心关爱学生,因材施教,善于与研究生沟通,受到学生尊敬爱戴,有指导学生的感人事迹。

3.业务能力突出。在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思想引领、就业指导等方面成效显著。积极参与研究生教学任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

4.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政治素质高、学术水平高、学位论文质量优秀、创新能力强、就业质量高、在校获奖多。

一年内,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优秀导师:

本人或所指导的研究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

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送审成绩不合格,或上级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或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

导师或研究生有其他违规违纪不适宜参加评选的。

)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导师自愿申报,填写《榆林学院“十佳研究生导师”申报表》(附件1)。

2.审核推荐: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评和推荐,填写《榆林学院“十佳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

3.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选,之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布,公布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校党委会审定。

4.各培养学院将《榆林学院“十佳研究生导师”申报表》《榆林学院“十佳研究生导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邮箱)和纸质签字盖章版各2份于2025年8月29日17:00之前交到子洲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王靖电话:0912-3683282

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