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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王雅坤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高芸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10:36 次浏览

各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陕财办教〔2024135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5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和《榆林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暂行)》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我校共有1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根据在学生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前期对成果摸底,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注:在附件3汇总表“备注”栏里,备注该同学“实指标”或“虚指标”。最终获奖学生由学校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确定。如某一学院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该指标作废,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该指标调整在其他成果突出的学院。

二、参评对象

2023级和2024中国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

3)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课程不及格、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未通过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而又无正当事由

6)存在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被认定者;

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8)其他损学校声誉

(二)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须具备以下条件中一项:

1.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专利: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排名前五,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3.学科竞赛:获得学科竞赛奖励1项及以上,其中,国家级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省级学科竞赛排名前三,市级(含校级)排名第一;

4.社会服务:参与“三下乡”、其他社会服务活动中被国家级媒体报到,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被市级行业协会采纳者(前3位)。

(三)相关要求:

1.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均应为通知发布日(含)之前的成果各类科研成果应与本学科或本领域密切相关,署名须以“榆林学院”为第一单位、参评人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按第一作者对待)。为鼓励导师团队协作指导,特规定如下:若研究生以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成果,且第一作者虽然非本人导师,但第一作者为团队中实际指导该研究生的导师,则该成果可享受与第一作者同等的待遇。此认定须由导师团队提供证明,并经学院审核批准。每位研究生除导师外,仅可认定一名其他导师指导产出的成果

2.SCI、SSCI、EI等期刊须有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须见刊或“中国知网”等主流学术数据库查询方能作为加分依据,专利须有专利证书方能作为加分依据。

3.获奖、社会实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4.不在上述条件中的成果在申请表中不能填写。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终评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评审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研究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1人任评审委员会主任,2人任副主任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培养学院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评审实施细则,于91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之后再组织评审。

3.申请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培养学院

4.各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将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审定终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和本学院细则,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切实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六、材料提交

1.需要提交纸质签章版的材料共5项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3)《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获奖情况明细》(附件4)《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明细》(附件5)。

2.需要提交电子版的材料共分别是:《XX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3、4、5。

3.所有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培养学院名称+2025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149672125@qq.com,纸质签章版交至研究生院子洲楼215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930日。

4.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912-3868826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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