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根据《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院发〔2024〕74号)(附件1),现将202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4级研究生、往届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
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应在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三、开题条件
1.所修学分必须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2.达到学院或学科规定的基本科研业绩要求,并经导师同意;
3.无拖欠学费或相关手续不清者。
四、论文选题基本要求
1.学术型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要求:理论和方法研究方面具有新意,论文拟解决的问题应明确,能把握本学科研究前沿动态,对科技发展或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有一定的理论和实用价值,有新意(新发现、新见解、新方法和新成果)。
2.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要求:体现各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应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技术难度,同时必须体现实践型特点,直接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应用价值;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工作量,要能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开题报告会的组织与管理
各单位应成立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开题报告评审小组须由5-7人组成,组长具有正高级职称,组员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组成。每个开题小组需配备秘书1人,做好评审会议记录,记录整理后由学院存档,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需至少邀请企业/行业专家1名。
六、开题程序
1.学位论文开题前,研究生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所承担的研究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论文选题,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填写《榆林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的PPT汇报材料。
2.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中进行开题申请,经导师-学院秘书-学院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开展开题工作。开题前,研究生秘书须提前将所有研究生的PPT及开题报告电子版材料发给对应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的成员。
3.开题前一周,各单位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安排一览表》(附件3)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并录入研究生系统。
4.评审小组要认真听取研究生的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参考《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的指导性标准》(附件4)进行打分。研究生陈述和评审小组提问一般控制在每位研究生不少于15分钟。
5.成绩处于本学科人数(或学院总人数)后5%范围者(5%不足1人数时,按1人数计算)和评审成绩低于70分的须进一步完善开题报告,于3个月内重新开题。二次开题仍未通过,延期一年开题。
6.开题完成后,各单位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上传研究生开题结果。
七、其他要求
因故不能按期开题的研究生,需办理论文延期开题手续,填写《榆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延期登记表》(附件6),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时开题者,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