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试行)》(榆林学院发〔2025〕64号)(附件1)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结项的对象为2024年申请延期和2025年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详见《2026年需要结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名单》(附件2)
二、考核要求
项目结项需满足条件(1)及条件(2)---(6)中的任意一项:
(1)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或省部级相关学科竞赛并获奖,或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或省部级相关学科竞赛校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重点项目第一完成人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或省部相关学科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或省部级相关学科竞赛校赛并获一等奖。
(2)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1篇,重点项目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3)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发明人授权相关专利1项,重点项目授权相关专利2项或者发明专利1项。
(4)项目负责人参与获得市厅级科技奖励,重点项目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
(5)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研究报告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6)项目负责人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2万元,或者签订技术交易合同累计到账2万元。
(7)成果论文的第一作者须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单位为“榆林学院”,并标注“榆林学院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资助”字样。项目建设周期通常为1年,项目成果满足要求后项目负责人可随时提交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验收。
不能按期结项的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需申请延期,填写《榆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
三、结项材料报送
(一)结项材料
1.榆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
2. 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发表文章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相关学术成果)。
3.榆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5)。
(二)格式要求
1. 纸质版材料报送明细:
(1)项目结题报告书(导师和学院须签署审核意见)
(2)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
(3)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汇总表(签字盖章)
2. 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及提交方式
(1)结题报告书:2026年结题报告书-学号-姓名
(2)项目结题证明材料:论文、专利或获奖名称-学号-姓名
(3)汇总表:XX学院2026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汇总表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到邮箱838232966@qq.com
(三)报送时间
2026年5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结项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子洲楼215)。
(四)结项公示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结题报告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3天。
四、验收结果及处理方案
1.项目验收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预期成果未达标,不按照要求开展研究和执行管理,不提交结题报告等均视为不合格),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2.项目负责人应按期结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延期申请,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
3.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对项目负有监督和管理职责,如果导师的研究生负责的创新基金未结项时,其指导的其他研究生不得再申请。
联系人:乔老师 联系电话:09123683282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