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充分发挥学科建设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学科综合实力,以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事业发展,全力推进学校区域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依据《榆林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层次与范围
(一)校级重点学科分为校级重点学科、校级重点培育学科两个层次。
(二)本次重点学科针对学校目前已获批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已获批省级重点学科除外),按一级学科/专业类别进行申报。
二、重点学科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个(含)以上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特色鲜明,在相关研究方向取得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能有力支撑和体现学科发展,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有一支年龄、学历、职称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有符合条件的学科带头人或学科负责人,且每个方向至少有1名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作为学科方向带头人及3名(含)以上的学科骨干。
(三)人才培养质量较高,有全面、系统、完善的课程体系。培养或联合培养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
(四)近五年,学科团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一批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及其他横向科研项目,产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学术成果。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丰硕。
(五)学术气氛浓厚,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行业、企业等开展了一定的实质性合作,并取得较好成果。
(六)有满足本学科教学科研需要的场地、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教学科研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效。
(七)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等学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其他由学校根据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决定特别重点培育的学科。
三、重点学科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相关学科组织填写《榆林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考察其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申报学科,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学科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对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获批后各重点学科带头人须和学校签订《榆林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
四、经费支持
校级重点学科资助40万元;校级重点培育学科资助20万元,经费按3年建设周期分年度预算划拨,学校根据年度办学财力动态调整年度拨付额度。
五、管理与考核
重点学科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一)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由二级学院组织进行,结果报学科办审核备案。
(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学科办组织进行。对达不到学科建设计划要求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计划的学科,将通报批评直至取消重点学科资格。
(三)期满考核。学科办将对重点学科进行验收评估,主要内容是建设目标任务和内容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轮重点学科立项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各重点学科在申报时需遴选相关学科的青年教授或博士兼任本学科的秘书工作,填写《榆林大学重点学科秘书汇总表》(附件2)。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需于9月4日前提交《榆林大学重点学科申报表》《榆林大学重点学科秘书汇总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j2019001@yulinu.edu.cn,纸质版交到子洲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683282
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