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教〔2024〕135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6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榆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榆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1.标准:20000元/生。
2.指标:省厅给我校下达23个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方式如下:

注: 1、指标分配:基础指标为每个学院1个,剩下指标根据学生规模、培养年限、学科水平等进行综合考量。2、在附件3汇总表“备注”栏里,备注该同学“实指标”或“虚指标”。虚指标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如某一学院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该指标作废,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将该指标调整到其他成果突出的学院。
二、参评对象
2024级和2025级中国籍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提交的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
(3)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课程不及格、学位论文开题或中期考核未通过者;
(5)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学籍、缴纳学费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6)存在剽窃、抄袭、伪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并被认定者;
(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8)其他损害学校声誉者。
(二)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专利: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排名前五,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三,软件著作权排名前二;
3.学科竞赛:获得学科竞赛奖励1项及以上,其中, 国家级学科竞赛排名前五,省级学科竞赛排名前三,市级(含校级)排名第一;
4.社会服务:参与“三下乡”、其他社会服务活动中被国家级媒体报道,或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调研报告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被市级行业协会采纳者(前3位)。
(三)相关要求:
1.研究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所有支撑材料均应为通知发布日(含)之前的成果,各类科研成果需以榆林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内容须与本专业密切相关。参评人原则上应为第一完成人。关于“第一完成人”的认定,在以下两种特殊情形中,研究生虽为第二作者,仍按第一完成人对待:(1)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2)导师团队内的实际指导教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需注意的是,每位学生仅限认定一位实际指导教师。成果等级认定以校科研处同期认定办法为准,各学院应根据评选期内学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充分考虑其获得各级各类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得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参加学术交流和竞赛等情况进行评选。
2.SCI、SSCI、EI等期刊须有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须见刊或“中国知网”等主流学术数据库查询方能作为加分依据,专利须有专利证书方能作为加分依据。
3.获奖、社会实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4.不在上述条件中的成果在申请表中不能填写。
四、评审组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申请、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奖助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终评的方式进行评审。
1.日程安排:
(1)9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备案后方可组织评审。
(2)9月19日-10月10日,各学院完成评选与公示,并将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3)10月11日-21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虚指标进行评审与公示。
(4)10月22日-23日,召开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最终上报名单。
(5)10月25日-26日,上报省教育厅。
2.二级学院评审组织
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一般由书记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研究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负责人、导师和研究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委员会人数为单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的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评选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报培养学院;
(2)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
五、工作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培养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和本学院细则,本着公正、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切实发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六、材料提交
(一)需要提交纸质签章版的材料共5项:《XX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名单成果汇总表》(附件3)《2026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获奖情况明细》(附件4)《2026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明细》(附件5)。
(二)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包括:《XX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及附件3、4、5。
(三)所有学院的材料电子版压缩后以“培养学院名称+2026年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材料”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149672125@qq.com,纸质签章版交至研究生院子洲楼215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四)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2-3868826
榆林大学研究生院党总支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