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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1日 17:48 次浏览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综合研判,决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考生:3月24日3月底前完成复试。

2.调剂考生:3月底—4月30日前完成复试。

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二、复试平台与网络

主平台:教育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

副平台:钉钉软件,在主平台故障后应急启用。

复试前考生须在电脑或手机上安装相应的软件或APP,用之前网报时的账号(学信网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

网络:选择网络信号良好的场所进行复试。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网络/信号稳定的WiFi网络/4G、5G网络,确保某一网络断网后还有另一网络保持连接。

三、复试前准备

考生须认真阅读《榆林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1),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若考生未按要求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一)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双机位”硬件设备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至少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以及可进行通话的麦克风、音响、支架等设备,电脑(Windows系统)、手机均可(具体以复试平台要求为准)。

第一机位为面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复试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为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加摄像头、麦克风、音箱,也可为平板电脑)。放置面试主机位的书桌应紧贴墙面摆放。

第二机位为面试副机位(监考机位,可以是手机或平板电脑),置于考生斜后方45度,用于复试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

考生须关闭手机通话、录屏、锁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请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

2、复试场所要求

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复试房间,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锁好房门,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得有其他说话声音,不得佩戴耳机。

若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应在正式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交情况说明材料,根据学院建议妥善解决。

(二)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

考生应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所报考学院指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上传: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榆林学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填写、盖章);

5、符合加分政策的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可加分;

6、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通过复试平台提交。

(四)模拟演练

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学院参加远程复试模拟演练,不配合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资格。

四、复试流程

(一)试前

1、复试准备:考生进行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及复试场所准备;

2、提交材料:考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和其他材料;

3、模拟演练:熟悉平台使用功能和复试流程。

(二)试中

登录复试平台,进入主考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

2、再次检查面试环境。

3、考官提问,考生答题。

4、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主动退出复试界面。

5、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钉钉软件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若考生在5分钟内无应答,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如果学院有其他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温馨提醒:复试期间请各位考生屏蔽语音通话功能、关闭监考机位(第二机位)的麦克风、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关闭其他APP消息通知。复试期间,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三)试后

1、身份复检:通过复试截屏照片与现有数据库进行再次比对。

2、成绩公布:复试成绩核对无误后,及时公布。

3、资格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以上为基本流程,如所报考学院有其他规定,以学院规定为准。

五、复试违规处理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复试成绩或取消录取资格。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二)未按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摆放视频机位,提醒后仍不改正的;

(三)视频监控范围内有其他无关人员的;

(四)未经面试考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视频监控范围的;

(五)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六)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八)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3868816 3868826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学院 贺老师 0912-3687210

化学与化工学院 毕老师 13571280936

榆林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