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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榆林学院报考点(6147)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29日 08:10 次浏览

各位考生: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榆林学院报考点(考点代码:6147)信息确认工作将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现将网上确认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确认时间

1、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2:00

2、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5日16:00前(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不通过,需要重新补充材料的考生

3、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

建议考生最迟于11月4日前完成网上确认材料的上传,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确认入口

1、网址入口:https://yz.chsi.com.cn/wsqr/stu/

2、二维码入口:

网上确认系统同时支持PC端和手机端,PC端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考生进入登陆页面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密码,核对本人的网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确认流程

四、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点选择“榆林学院(网报编号前4位为:6147)”,且已缴费成功的考生,不符合我校考点考生接收范围、未缴费或网报不成功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

五、网上信息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及标准

(一)所有考生必须上传的材料

请务必上传符合下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审核不通过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1、准考证照片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不得佩戴眼镜、饰品等)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白色背景均可),因上传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如翻拍老照片、自拍照片等),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5M,宽高比例3:4;

③正脸头像,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张照片的比例为不小于2/3;

④露出五官,确保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

⑤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近期相貌,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处理软件,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①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②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5M;

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注意按示例拍摄);

3、诚信考试承诺书照片

考生自行打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榆林学院(6147)报考点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1),抄写后,本人签字拍照上传。

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以上材料,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不同类别考生需要上传的材料

以下选项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选择上传材料。

1、我校应届毕业生

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如无上述情况,考生则不需提供材料。

2、报考我校的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如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如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无上述情况,考生则不需提供材料。

在陕往届生(户籍和工作都在陕的只需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在陕”的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在陕工作”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2023年8月1日-10月31日)在陕西缴纳社保的证明。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旅游管理和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陕西省内非考点招生单位和省外招生单位的在榆社会考生

户籍在榆”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

非榆林户籍但在榆林工作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3个月(2023年8月1日-10月31日)在榆林缴纳社保的证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还须提供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

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三)特殊经历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上传)

①在校研究生报考还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提供上述对应类别应该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原件。

③同等学力考生中的本科结业生可以提供:

(1)结业证书;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上传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⑤其他特殊情况按照网上确认系统备注审核意见补充材料。

六、提供材料示意图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更改姓名(户口本标注曾用名的本人页)或者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材料(公安部制式证明)

3、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集体户口提供个人单页)

4、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缴费单位名称应与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出具说明解释原因)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校验未通过的应届生使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7、《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

9、在校研究生“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10、自考成绩单(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

七、注意事项

1、未缴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进行网上确认。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如有问题可与我报考点联系。联系电话:0912-3868816 0912-3868826。

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榆林学院特别提示广大考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文明考风,你我共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