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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院 审核: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9:11 次浏览

一、招生计划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型及非全日制专业型三类,学制三年。2026年录取硕士研究生总数482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32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450人。2027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规定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五)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四)项要求。

2.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其他报考条件

1.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均须加试。加试科目为相关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此外,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095137农业管理专业,须具有以下专业背景:①农学;②管理学;③经济学。

2. 跨专业报考我校085404计算机技术、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201体育教学和045204社会体育指导专业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加试科目为相关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下列专业还对考生提出学术性要求,这些成果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0日。核心期刊范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即北大核心;《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即‌‌南大核心(CSSCI);《‌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即科技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即CSCD;《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要览》;SCI、EI收录期刊。

(1) 085404计算机技术报考条件:

同等学力考生在满足以上报考条件的情况下,还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②以第一作者,近三年来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 095131农艺与种业、095133畜牧、095400林业报考条件:

①跨专业可报考,不加试,须具有以下专业背景:农学、理学、工学、医学。

②同等学力考生在满足以上专业要求的情况下,需要国家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且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者以第一发明人授权专利1项。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材料核验前完成校验。

3.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我校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材料核验

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将组织专人对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材料核验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yulinu.edu.cn)发布的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具体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考生《准考证》。

五、复试、调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初试成绩分布、上线生源情况等因素确定差额复试名额(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同等学力考生或跨专业报考(085404计算机技术、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201体育教学和045204社会体育指导)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内容及要求等以当年学校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七、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进行考生体检工作。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八、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就业信息,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000元/生/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旅游管理专业:18000元/生/年;学科教学(语文)专业:12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4-6人间,650-1000元/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奖助激励政策

1.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其他学生都可获得。

3. 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

4. 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600元。

5. 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创业基金,每项3000-5000元。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395 考点代码:6147

学校名称:榆林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崇文路51号(榆阳校区) 邮政编码:719000

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912-3868816 、3868826

榆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yulinu.edu.cn/

榆林大学研究生院邮箱:yjsc@yulinu.edu.cn

十三、特别提醒

1. 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