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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研究生处 审核: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25日 09:21 次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整体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于第十、第十一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主要对研究生教学秩序、培养环节进行检查。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方式及对象

1. 师生座谈会,研究生处10月28日(具体时间见通知)在行政楼会议室举办师生座谈会,参会人员包括相关学院院长,研究生秘书、所有任课老师和学生。

2. 学院自查,学院应于11月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3. 专家审查,研究生处于11月6日至11月8日期间委托督导专家组完成核查工作。请负责的教务老师主动与专家联系,确定具体核查时间。派驻学院核查专家名单见附件1。

4. 检查对象: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资料: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多媒体课件、学生考勤册、作业等各种教学资料。

2.教学管理:调补课手续、院系负责人听课情况,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组织及效果,学生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反馈情况等。

3.教研活动:是否定期、有记录地按照计划对授课老师的教学内容、方法及手段等专题进行教研活动。

4.导师指导研究生: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三、提交资料

1.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自查情况进行总结,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改进落实措施,最终形成《自查总结报告》,11月2日前提交签字并盖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研究生处,详见附件2。

2.各二级学院填写《教学中期自查反馈表》(附件3)。11月9日前提交签字并盖章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于研究生处,详见附件3。

自查反馈表、听课记录、调查问卷、会议记录和质量评价表等具体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存档。

五、联系人

研究生处培养办:王秀波 联系电话:18709258150;

办公地址:行政楼420室

电子邮箱:359699821@qq.com

附件:

1. 《专家名单表》

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中期自查总结报告》

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中期自查反馈表》

研究生处   

2019年10月24日